Energy saving evaluation report
为规范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方法、审核程序和审核行为,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了《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》。
1、审核原则和方法:
(1)审核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守信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。
(2)审核机构应当采用文档查阅、现场观察、计量测试、分析计算、随机访问和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审核。
(3)审核机构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,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。
2、审核内容:
节能量审核包含基期能耗审核和实际节能量审核。基期能耗审核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前能耗状况、项目边界情况、计量管理体系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;实际节能量审核是对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进行的审核。
3、审核程序:
接受审核委托后,审核机构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,主要步骤为审核准备、文件审查、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以及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。审核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审核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。
4、审核报告:
(1)审核报告分为基准能耗审核报告和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。基准能耗审核报告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前能耗状况、计量管理体系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报告;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是对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审核情况的报告。
(2)审核报告按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写。
(3)审核机构应按照节能量审核委托方的要求,按时提交审核报告,并报送有关部门。
(4)审核机构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负责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